《北溪字義》 卷上·才 作者:陳淳 才是才質、才能。才質猶言才料質干,是以體言。才能,是會做事底。同這件事,有人會發揮得,有人全發揮不去,便是才不同,是以用言。孟子所謂“非才之罪”及“天之降才非爾殊”等語,皆把才做善底物,他只是以其從性善大本處發來,便見都一般。要說得全備,須如伊川“氣清則才清,氣濁則才惡”之論方盡。 上一章 卷上·命 目錄 下一章 卷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