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茶論》 瓶 作者:趙佶(宋) 【原文】瓶,瓶宜金銀,小大之制,惟所裁給。注湯害利,獨瓶之口嘴而已。嘴之口差大而宛直,則注湯力緊而不散;嘴之未欲園小而峻削,則用湯有節而不滴瀝。蓋湯力緊則發速有節,不滴瀝,則茶面不破。 上一章 茶論 目錄 下一章 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