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通義校注》 卷 三 作者:應劭撰 王利器校注 夫圣人之制禮也,事有其制,曲有其防〔二〕,為其可傳,為其可繼〔三〕,賢者俯就,不肖跂及〔四〕。是故子張過而子夏不及,〔五〕然則無愈;子路喪姊〔六〕,期而不除,仲尼以為大譏〔七〕;況於忍能矯情,直意而已也哉?詩云:「不愆不忘,帥由舊章〔八〕。」論語:「不為禮,無以立。〔九〕」故注近世茍妄曰愆禮也。 〔一〕蘇頌曰:「 上一章 敘 例 目錄 下一章 卷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