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卷二?練膽氣第二·第十二.達士情 作者:戚繼光 軍士若有公事、私事,緊急欲訴本管者,先與旗、隊總言之。徑赴應該千、把、百總處,門上即時放入,不許攔阻執辱。把、百總以下,不拘暮夜食寢之時,即穿衣領赴某衙門。或應自往者,諭其自往,務要耐煩待他。如或厭惡作性,不與他好好曉諭者,或被訪出或問本人得知,定將該管官記過類論。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二?練膽氣第二·第十三.清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