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卷二?練膽氣第二·第二十九.擬捕拘 作者:戚繼光 各營官軍,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許擅自拘捕問理。須呈本營將官,轉命投營取來。仍令各中軍官會問,通詳主將定奪,不許一營偏斷。違者察治。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二?練膽氣第二·第三十.明勾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