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卷六?練營陣第六(行營)·第五.請火器 作者:戚繼光 凡缺欠軍火器械之類,須于出征前三日,請給完足。急行亦于前一日,不許臨敵假稱放盡討索,通以畏避論。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六?練營陣第六(行營)·第六.定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