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卷六?練營陣第六(行營)·第十七.撥巡視 作者:戚繼光 軍馬行止宿食去處,定委巡視官生旗手。但有干犯軍令,即便指揮呈報,不許隱匿,及因而需索詐騙者,各依法究治。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六?練營陣第六(行營)·第十八.治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