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卷七?練營陣第七(野營)·第二十一.辨巡箭 作者:戚繼光 主將發箭傳時,不拘何處。起箭過,于車上敲三下,彼車守更之人,接得即傳。失誤者軍法重治,馬兵守夜者,不傳箭。臨賊絕更者斬,無賊時止于捆打。合營內兵足三營,即輪將官一員總巡,各營中軍、千總各輪一員各巡本哨,各司把總各輪一員巡本部,一司內各局百總輪一員巡本司,各局下旗總各輪一人巡本局,車正每總之車輪一人巡入車,巡法嚴于三更、四更、五更。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七?練營陣第七(野營)·第二十二.設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