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 卷八 祿數 作者:蒲松齡 某顯者多為不道,夫人每以果報勸諫之,殊不聽信。適有方士能知人祿數,詣之。方士熟視曰:“君再食米二十石、面四十石,天祿乃終。”歸語夫人。計一人終年僅食面二石,尚有二十余年天祿,豈不善所能絕耶?橫如故。逾年,忽病“除中”,食甚多而旋饑,一晝夜十余餐。未及周歲,死矣。 上一章 卷一 考城隍 目錄 下一章 卷八 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