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 卷 六·火金鑄印 作者: 賦云:金非火不能成器,火非金無以顯諸用,金火相停,有鑄印之象,忌丑字為損模。賦云:乘軒衣冕,金火何多。又云:金鬼無偏,此之謂也。 上一章 卷 一·論五行生成 目錄 下一章 卷 六·火土夾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