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堅志》 夷堅甲志卷一 酒?偽齊咎證 作者:洪邁 偽齊受冊之初.告天祝版.吏誤書年號為靖康.又純用趙野家廟器.識者以為不祥.卒為金人所廢.又作紙交子.自一貫至百貫.右語云.過八年不在行用.至其年被廢.其數已兆矣. 上一章 夷堅志序 目錄 下一章 夷堅甲志卷一 犬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