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堅志》 夷堅丁志卷二 興國獄卒 作者:洪邁 興國軍司理院.有囚抵法.當陵遲.獄卒李鎮行刑.囚告之曰、死不可辭.幸勿斷我手.將不利于爾家.鎮不聽.至市先斷其二手.曰、看汝將柰我何.越二日、鎮妻生子.兩腕之下如截.時王澬稚川為通判.親見之. 上一章 夷堅志序 目錄 下一章 夷堅丁志卷二 丘氏豕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