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堅志》 夷堅丁志卷二 李元禮 作者:洪邁 福州福清人李元禮.紹興二十六年.為漳州龍溪主簿.攝尉事.獲強盜六人.在法七人則應改京秩.李命弓手冥搜一民以充數.皆以贓滿論死.李得承務郎.財受告.便見冤死者立于前.悒悒不樂.方調官臨安.同邸者扣其故.頗自言如此.亟注泉州同安縣以歸.束擔出城.鬼隨之不置.僅行十里.宿龍山邸中.是夜暴卒.此卷皆王稚川說. 上一章 夷堅志序 目錄 下一章 夷堅丁志卷三 武師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