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堅志》 夷堅丁志卷八 雷擊王四 作者:洪邁 臨川縣后溪民王四.事父不孝.常加毆擊.父欲訴于官.每為族人勸止.干道六年六月.又如是.父不勝忿.走詣縣自列.王四者持二百錢.遮道與之.曰.以是為投狀費.蓋言其無所畏憚也.父行未半里.大雷雨忽作.急避于旁舍.雨止而出.聞惡子已震死.趍視之.二百錢乃在其脅下皮內.與血肉相連.父探懷中所攜.已失矣. 上一章 夷堅志序 目錄 下一章 夷堅丁志卷八 南豐雷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