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堅志》 夷堅丁志卷十二 陳十四父子 作者:洪邁 贛州興國縣村民陳十四.事母極不孝.嘗因鄰人忿爭.密與妻謀.牽其母使出斗.母久病瞽且老不能堪.捽拽顛仆.至于死.遂告于縣.誣云為鄰所毆殺.里巷及其妹共證為不然.縣執陳系獄.未及正刑而斃.時干道六年也.后三年.陳妻度溪視女.遭震雷擊死于水中.厥子聞之.奔至溪旁.采長藤入水纏母尸.挽而上之.岸上人勸以身負.不肯聽.雷復震一聲.亦擊死.其家遂絕.知縣穆準說 上一章 夷堅志序 目錄 下一章 夷堅丁志卷十二 西津亭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