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雜錄》 云韶部 作者:段安節 用玉磬四架。樂即有琴、瑟、筑、簫、篪、籥、跋膝、笙、竽、登歌、拍板。樂分堂上、堂下。登歌四人,在堂下坐。舞童五人,衣繡衣,各執金蓮花引舞者。金蓮,如仙家行道者也。舞在階下,設錦筵。宮中有云韶院。 上一章 原序 目錄 下一章 清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