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舊事》 卷六·賃物 作者:周密 花{車詹} 酒檐 首飾 衣服 被臥 轎子 布囊 酒器 幃設 動用 盤合 喪具 凡吉兇之事,自有所謂“茶酒廚子”,專任飲食請客宴席之事。凡合用之物,一切賃至,不勞余力。雖廣席盛設,亦可咄嗟辦也。 上一章 序 目錄 下一章 卷六·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