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虛詞總結
初中文言文虛詞總結
1.之
①動詞,去、到、往寡助之至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②代詞,代人、代物、代事二世殺之陳涉世家鐘鼓樂之(“窈窕淑女”)
又數刀斃之狼望之蔚然而深秀者名之者誰左右采之(代荇菜)
③“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于“的”。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
在河之洲山之僧智仙也
④“之”字用于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⑤“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沒有實在意義。如: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悵恨久之陳涉世家公將鼓之
⑥作賓語前置的標志。
宋何罪之有?何陋之有?
⑦作定語后置的標志。馬之千里者。
2.者
①結構助詞望之蔚然而深秀者
②結構助詞,的下者飄轉沉塘坳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③指人、物、事、時、地等。“……的”,“……的'(人、東西、事情)”。
宜多應者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也孟子二章
④放在主語后面,引出判斷,不必譯出。
廉頗者,趙之良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⑤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的原因)
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孟子二章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⑥用在數詞后面,譯為“……個方面”“……樣東西”“……件事情”。
或異于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⑦語氣詞,不譯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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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之 ①動詞,去、到、往寡助之至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②代詞,代人、代物、代事二世殺之陳涉世家鐘鼓樂之(“窈窕淑女”) 又數刀斃之狼望之蔚然而深秀者名之者誰左右采之(代荇菜) ③“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于“的”。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 在河之洲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