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紙除書無我名”的意思及全詩出處和翻譯賞析
“黃紙除書無我名”全詩
唯共嵩陽劉處士,圍棋賭酒到天明。
分類:
作者簡介(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并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劉十九同宿(時淮寇初破)》白居易 翻譯、賞析和詩意
譯文:《劉十九同宿(時淮寇初破)》
紅旗破賊非吾事,
黃紙除書無我名。
唯共嵩陽劉處士,
圍棋賭酒到天明。
詩意:這首詩描繪了一幅歷史時刻下的景象。詩人通過這一畫面表達了對社會動蕩和個人處境的無奈與反思。
賞析:詩的第一句“紅旗破賊非吾事”,暗指了淮寇破壞社會秩序,但作者不愿以自己的名譽為此而出力。第二句“黃紙除書無我名”,則寓意了作者寫書未能為自己帶來名利。接下來,“唯共嵩陽劉處士”指的是與詩人一同宿的嵩陽劉處士,他是一個隱居的士人,思維獨立,不受世俗迷惑。最后一句“圍棋賭酒到天明”,則展現了兩位朋友抵御外界干擾,在燭光下圍棋賭酒,度過了一個漫長的夜晚。整首詩通過抒發個人對社會不公以及對傳統士人生活態度的表達,以及作者與劉處士深厚的友誼,給人以鼓舞和啟迪。
“黃紙除書無我名”全詩拼音讀音對照參考
liú shí jiǔ tóng sù shí huái kòu chū pò
劉十九同宿(時淮寇初破)
hóng qí pò zéi fēi wú shì, huáng zhǐ chú shū wú wǒ míng.
紅旗破賊非吾事,黃紙除書無我名。
wéi gòng sōng yáng liú chǔ shì, wéi qí dǔ jiǔ dào tiān míng.
唯共嵩陽劉處士,圍棋賭酒到天明。
“黃紙除書無我名”平仄韻腳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韻腳:(平韻) 下平八庚 * 平仄拼音來自網絡,僅供參考;詩句韻腳有多個的時候,對比全詩即可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