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的詩詞(共24首)
嵇康簡介

嵇康(224-263,一說223-262),字叔夜,漢族,三國時期魏國譙郡铚縣(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正始末年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曾娶曹操曾孫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后因得罪鐘會,為其構陷,而被司馬昭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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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山巨源絕交書》 魏晉·嵇康
康白:足下昔稱吾于潁川,吾常謂之知言。
然經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從便得之也?前年從河東還,顯宗、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事雖不行,知足下故不知之。
足下傍通,多可而少怪;吾直性狹中,多所不堪,偶與足下相知耳。
閑聞足下遷,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薦鸞刀,漫之膻腥,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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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無哀樂論》 兩漢·嵇康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