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的詩詞(共19首)
李光簡介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后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贈資政殿學士,賜謚莊簡。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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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子(民先兄寄野花數枝,狀似蓼而叢生·夜置幾案幽香襲人戲成一闋)》 宋·李光
南圃秋香過,東籬菊未英。
蓼花無數滿寒汀。
中有一枝纖軟、吐微馨。
被冷沈煙細,燈青夢水成。
皎如明月入窗欞。
天女維摩相對、兩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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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鷓鴣天(逢時使君出示所作送春佳詞,引楚襄事,因次其韻)》 宋·李光
踏舞貪看赤腳娘。
送春春去莫悲傷。
飛花逐水歸何處,落絮沾泥不解狂。
都是醉,任飛揚。
百年三萬六千場。
使君親按新歌舞,魂夢相逢笑楚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