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寄法的讀音 僑寄法的意思
僑寄法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 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 僑
- 寄
- 法
“僑寄法”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qiáo jì fǎ]
- 漢字注音:
- ㄑㄧㄠˊ ㄐㄧˋ ㄈㄚˇ
- 簡繁字形:
- 僑寄法
- 是否常用:
- 否
“僑寄法”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網絡解釋
僑寄法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
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僑寄法”的單字解釋
【僑】:1.寄居在國外:僑居。僑胞。2.寄居在國外的人:華僑。
【寄】:1.原指托人遞送,現在專指通過郵局遞送:寄信。寄錢。包裹已經寄走了。2.付托;寄托:寄存。賦詩寄懷。寄希望于青年。3.依附別人;依附別的地方:寄食。寄居。寄人籬下。4.認的(親屬):寄父。寄母。寄兒。寄女。5.姓。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僑寄法”的相關詞語
* 僑寄法的讀音是:qiáo jì fǎ,僑寄法的意思:僑寄法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 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基本解釋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僑寄法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僑】:1.寄居在國外:僑居。僑胞。2.寄居在國外的人:華僑。
【寄】:1.原指托人遞送,現在專指通過郵局遞送:寄信。寄錢。包裹已經寄走了。2.付托;寄托:寄存。賦詩寄懷。寄希望于青年。3.依附別人;依附別的地方:寄食。寄居。寄人籬下。4.認的(親屬):寄父。寄母。寄兒。寄女。5.姓。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