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稅畝的讀音 初稅畝的意思
初稅畝 《左傳》中記載:“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初稅畝是中國古代春秋時期魯國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實行的按畝征稅的田賦制度,它是承認土地私有合法化的開始。 從字面上解釋,初,即開始的意思;稅畝,指按土地畝數對土地征稅。具體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畝,復十取一。”原來“井田制”,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而“初稅畝”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稅,也就變成了約十分之二。
- 初
- 稅
- 畝
“初稅畝”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chū shuì mǔ]
- 漢字注音:
- ㄔㄨ ㄕㄨㄟˋ ㄇㄨˇ
- 簡繁字形:
- 初稅畝
- 是否常用:
- 否
“初稅畝”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古代廢除井田制,按田畝征稅的開始。
網絡解釋
初稅畝
《左傳》中記載:“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初稅畝是中國古代春秋時期魯國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實行的按畝征稅的田賦制度,它是承認土地私有合法化的開始。
從字面上解釋,初,即開始的意思;稅畝,指按土地畝數對土地征稅。具體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畝,復十取一。”原來“井田制”,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而“初稅畝”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稅,也就變成了約十分之二。
“初稅畝”的單字解釋
【初】:1.開始的:初夏。初冬。2.開始的一段時間:年初。月初。本學期初。3.第一個:初伏。初旬。初一(農歷每月的第一天,等于“第一個一”,區別于“十一、二十一”)。初十(農歷每月的第十天,等于“第一個十”,區別于“二十、三十”)。4.第一次;剛開始:初試。初出茅廬。初學乍練。5.最低的(等級):初級。初等。6.原來的:初心。初志。初愿。7.原來的情況:和好如初。8.姓。
【稅】:1.國家向征稅對象按稅率征收的貨幣或實物:關稅。營業稅。納稅。2.(Shuì)姓。
【畝】:地積單位,10分等于1畝,100畝等于1頃。1市畝等于60平方丈,合666.7平方米。
“初稅畝”的相關詞語
“初稅畝”造句
“初稅畝”的內容,不是如過去論者所認為的公田私田一律取稅,而是局限于私田中的休耕田與非休耕田一律取稅。
魯國實行的“初稅畝”,漢代叫“租賦”,唐朝稱“租庸調”,國民政府時期叫“田賦”;其間,歷朝對稅制多次進行改革。
延續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走過初稅畝、租庸調制、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諸時代,在2006年終結。
前594年,魯國首創“初稅畝”制度,取締了井田,將私田納入征稅體系,自耕農的合法性終于得到認同。
于是東周遷洛,諸侯不軌,魯宣初稅畝,鄭產為丘賦,先王之制,靡有孑遺。
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制改革就是一個操作主義的成功典范。
* 初稅畝的讀音是:chū shuì mǔ,初稅畝的意思:初稅畝 《左傳》中記載:“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初稅畝是中國古代春秋時期魯國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實行的按畝征稅的田賦制度,它是承認土地私有合法化的開始。 從字面上解釋,初,即開始的意思;稅畝,指按土地畝數對土地征稅。具體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畝,復十取一。”原來“井田制”,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而“初稅畝”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稅,也就變成了約十分之二。
基本解釋
古代廢除井田制,按田畝征稅的開始。初稅畝
《左傳》中記載:“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初稅畝是中國古代春秋時期魯國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實行的按畝征稅的田賦制度,它是承認土地私有合法化的開始。從字面上解釋,初,即開始的意思;稅畝,指按土地畝數對土地征稅。具體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畝,復十取一。”原來“井田制”,是九百畝中取一百畝,而“初稅畝”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稅,也就變成了約十分之二。
【初】:1.開始的:初夏。初冬。2.開始的一段時間:年初。月初。本學期初。3.第一個:初伏。初旬。初一(農歷每月的第一天,等于“第一個一”,區別于“十一、二十一”)。初十(農歷每月的第十天,等于“第一個十”,區別于“二十、三十”)。4.第一次;剛開始:初試。初出茅廬。初學乍練。5.最低的(等級):初級。初等。6.原來的:初心。初志。初愿。7.原來的情況:和好如初。8.姓。
【稅】:1.國家向征稅對象按稅率征收的貨幣或實物:關稅。營業稅。納稅。2.(Shuì)姓。
【畝】:地積單位,10分等于1畝,100畝等于1頃。1市畝等于60平方丈,合666.7平方米。
“初稅畝”的內容,不是如過去論者所認為的公田私田一律取稅,而是局限于私田中的休耕田與非休耕田一律取稅。
魯國實行的“初稅畝”,漢代叫“租賦”,唐朝稱“租庸調”,國民政府時期叫“田賦”;其間,歷朝對稅制多次進行改革。
延續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走過初稅畝、租庸調制、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諸時代,在2006年終結。
前594年,魯國首創“初稅畝”制度,取締了井田,將私田納入征稅體系,自耕農的合法性終于得到認同。
于是東周遷洛,諸侯不軌,魯宣初稅畝,鄭產為丘賦,先王之制,靡有孑遺。
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制改革就是一個操作主義的成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