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的讀音 判例的意思
判例 對于判例,必須分別來看。在民法法系,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淵源,除了個別情況外,理論上不承認判例具有約束力。在普通法法系,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即判例法。公共政策是有關必須達到集體目的或目標的一種政治決定,這種決定一般來說旨在改善經濟、政治或者社會的境況,或旨在促進整個社會的某種集體目標的實現。事物性質實際上是一種知識,或人們對事物內在規律的認識。
- 判
- 例
“判例”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pàn lì]
- 漢字注音:
- ㄆㄢˋ ㄌㄧˋ
- 簡繁字形:
- 是否常用:
- 是
“判例”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判例 pànlì
[legal precedent] 某些國家經有權機關確認,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加以援用的判決
辭典解釋
判例 pàn lì ㄆㄢˋ ㄌㄧˋ 法律上指判決的先例。法院對訴訟案件所為的判決,在以后遇有相同或類似案件時,仍引用此判決而為判決。則此一判決,即稱為「判例」。
也稱為「判決例」。
德語 Amtsbefugnis (S)?, Rechtsprechung (S)?
法語 jurisprudence
網絡解釋
判例
對于判例,必須分別來看。在民法法系,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淵源,除了個別情況外,理論上不承認判例具有約束力。在普通法法系,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即判例法。公共政策是有關必須達到集體目的或目標的一種政治決定,這種決定一般來說旨在改善經濟、政治或者社會的境況,或旨在促進整個社會的某種集體目標的實現。事物性質實際上是一種知識,或人們對事物內在規律的認識。
“判例”的單字解釋
【判】:1.分開;分辨:判別。判斷。判明。2.明顯(有區別):新舊社會判然不同。前后判若兩人。3.評定:裁判。評判。判卷子。4.判決:審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
【例】:1.用來說明情況的或可作依據的事物:舉例。援例。2.規則:條例。3.按條例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行公事。
“判例”的相關詞語
“判例”造句
一個判例造出另一個判例,它們迅速累聚,進而變成法律。朱尼厄斯
有關免責的判例法浩如煙海,此處只能論述幾個有說明性的問題。
顯而易見,作為不成文法的判例法,它具有自己獨特的特征。
美國合同法的大部分是由法官創制的判例法.
可關于這一主題有大量的判例法,適用了概括性的三權分立學說.
我國已有相關司法判例卻無系統反淡化行為立法。
從美國成文法和判例法來看,對貸款者責任的規定主要是監督義務、善意義務、信托義務和懲罰性賠償義務。
類比推理是支撐“判例制度”的方法論基石,是英美法系法律推理的中心。
至于應用訟費罰則的適當準則,則可待日后透過判例來進一步建立.
但是,目前我國主流民法理論仍不承認判例的裁判規制作用,法律也沒有賦予法官民事判例的創制權。
* 判例的讀音是:pàn lì,判例的意思:判例 對于判例,必須分別來看。在民法法系,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淵源,除了個別情況外,理論上不承認判例具有約束力。在普通法法系,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即判例法。公共政策是有關必須達到集體目的或目標的一種政治決定,這種決定一般來說旨在改善經濟、政治或者社會的境況,或旨在促進整個社會的某種集體目標的實現。事物性質實際上是一種知識,或人們對事物內在規律的認識。
基本解釋
判例 pànlì
[legal precedent] 某些國家經有權機關確認,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加以援用的判決
辭典解釋
判例 pàn lì ㄆㄢˋ ㄌㄧˋ法律上指判決的先例。法院對訴訟案件所為的判決,在以后遇有相同或類似案件時,仍引用此判決而為判決。則此一判決,即稱為「判例」。
也稱為「判決例」。
德語 Amtsbefugnis (S)?, Rechtsprechung (S)?
法語 jurisprudence
判例
對于判例,必須分別來看。在民法法系,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淵源,除了個別情況外,理論上不承認判例具有約束力。在普通法法系,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即判例法。公共政策是有關必須達到集體目的或目標的一種政治決定,這種決定一般來說旨在改善經濟、政治或者社會的境況,或旨在促進整個社會的某種集體目標的實現。事物性質實際上是一種知識,或人們對事物內在規律的認識。
【判】:1.分開;分辨:判別。判斷。判明。2.明顯(有區別):新舊社會判然不同。前后判若兩人。3.評定:裁判。評判。判卷子。4.判決:審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
【例】:1.用來說明情況的或可作依據的事物:舉例。援例。2.規則:條例。3.按條例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行公事。
一個判例造出另一個判例,它們迅速累聚,進而變成法律。朱尼厄斯
有關免責的判例法浩如煙海,此處只能論述幾個有說明性的問題。
顯而易見,作為不成文法的判例法,它具有自己獨特的特征。
美國合同法的大部分是由法官創制的判例法.
可關于這一主題有大量的判例法,適用了概括性的三權分立學說.
我國已有相關司法判例卻無系統反淡化行為立法。
從美國成文法和判例法來看,對貸款者責任的規定主要是監督義務、善意義務、信托義務和懲罰性賠償義務。
類比推理是支撐“判例制度”的方法論基石,是英美法系法律推理的中心。
至于應用訟費罰則的適當準則,則可待日后透過判例來進一步建立.
但是,目前我國主流民法理論仍不承認判例的裁判規制作用,法律也沒有賦予法官民事判例的創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