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的讀音 市易法的意思
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頒布實施,于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由于守舊派的反對,市易法于元豐八年(1085年)后陸續廢除。
- 市
- 易
- 法
“市易法”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shì yì fǎ]
- 漢字注音:
- ㄕˋ ㄧˋ ㄈㄚˇ
- 簡繁字形:
- 是否常用:
- 否
“市易法”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
網絡解釋
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頒布實施,于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由于守舊派的反對,市易法于元豐八年(1085年)后陸續廢除。
“市易法”的單字解釋
【市】:1.做買賣的地方:開市。上市。2.城市:市區。市容。3.行政區劃單位。在中國有中央直轄市、省(或自治區)轄市等。4.屬于市制的(度量衡單位):市尺。5.買:市賤鬻貴。
【易】:1.做起來不費事的;容易(跟“難”相對):簡易。輕易。易如反掌。顯而易見。得來不易。2.平和:平易近人。3.輕視。4.改變;變換:變易。易名。移風易俗。不易之論。5.交換:貿易。交易。易貨協定。以物易物。6.姓。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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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易法的讀音是:shì yì fǎ,市易法的意思: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頒布實施,于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由于守舊派的反對,市易法于元豐八年(1085年)后陸續廢除。
基本解釋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頒布實施,于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由于守舊派的反對,市易法于元豐八年(1085年)后陸續廢除。【市】:1.做買賣的地方:開市。上市。2.城市:市區。市容。3.行政區劃單位。在中國有中央直轄市、省(或自治區)轄市等。4.屬于市制的(度量衡單位):市尺。5.買:市賤鬻貴。
【易】:1.做起來不費事的;容易(跟“難”相對):簡易。輕易。易如反掌。顯而易見。得來不易。2.平和:平易近人。3.輕視。4.改變;變換:變易。易名。移風易俗。不易之論。5.交換:貿易。交易。易貨協定。以物易物。6.姓。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