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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棄市的讀音 棄市的意思

    棄市 棄市,是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禮記》:“刑人于市,與眾棄之。” 棄市為死刑的一種,自商周時即有。湖北云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簡顯示,秦時死刑種類眾多,如車裂、腰斬、梟首等,其中亦有棄市。至漢朝,漢承秦制,而略加簡約,死刑常法只三種,其一即為棄市。棄市為常法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至隋,第一次將死刑常法定為斬、絞,無棄市。至此,棄市退出死刑常法,但仍然用于處決某些罪大惡極者。 在鬧市當眾殺人可以威懾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農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長)來俊臣被棄市就有些特別了,來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民眾又恨又怕,判死刑后大快人心。《舊唐書·酷吏傳》記載“乃(來俊臣)棄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資治通鑒》記載“(來俊臣)棄市。時人無不快其死。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挾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由此可見唐人對來俊臣的恨之入骨。
    • shì

    “棄市”的讀音

    拼音讀音
    [qì shì]
    漢字注音:
    ㄑㄧˋ ㄕˋ
    簡繁字形:
    棄市
    是否常用:

    “棄市”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禮記?王制》:“刑人于市,與眾棄之。”本指受刑罰的人皆在街頭示眾,民眾共同鄙棄之,后以“棄市”專指死刑。代指應受棄市之刑者。

    辭典解釋

    棄市  qì shì  ㄑㄧˋ ㄕˋ  

    古代于鬧市執行死刑,并將尸體棄置街頭示眾,稱為「棄市」。語本《禮記.王制》:「刑人于市,與眾棄之。」后用以代稱死罪。《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三國演義.第一一五回》:「卒非撻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當棄市。」

    網絡解釋

    棄市

    棄市,是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禮記》:“刑人于市,與眾棄之。”
    棄市為死刑的一種,自商周時即有。湖北云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簡顯示,秦時死刑種類眾多,如車裂、腰斬、梟首等,其中亦有棄市。至漢朝,漢承秦制,而略加簡約,死刑常法只三種,其一即為棄市。棄市為常法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至隋,第一次將死刑常法定為斬、絞,無棄市。至此,棄市退出死刑常法,但仍然用于處決某些罪大惡極者。
    在鬧市當眾殺人可以威懾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農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長)來俊臣被棄市就有些特別了,來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民眾又恨又怕,判死刑后大快人心。《舊唐書·酷吏傳》記載“乃(來俊臣)棄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資治通鑒》記載“(來俊臣)棄市。時人無不快其死。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挾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由此可見唐人對來俊臣的恨之入骨。

    “棄市”的單字解釋

    】:1.放棄;扔掉:拋棄。舍棄。遺棄。棄權。棄之可惜。2.姓。
    】:1.做買賣的地方:開市。上市。2.城市:市區。市容。3.行政區劃單位。在中國有中央直轄市、省(或自治區)轄市等。4.屬于市制的(度量衡單位):市尺。5.買:市賤鬻貴。

    “棄市”的相關成語

    “棄市”的相關詞語

    “棄市”造句

    持批評意見的人希望英國電信公司放棄市話收費.

    這種價格的背后,是開發商大膽放棄市場利潤來驅動長壽路商業市場形成的結果。

    有敢談論《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吏知情不舉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者判黥刑。

    庚午,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

    十年后,他被宋文帝以“叛逆”罪,在廣州棄市,年四十有八。

    九月壬辰,倉部員外郎陳郾坐贓棄市

    偶語者棄市,腹誹者誅,道路以目。

    臣民偶語詩詞,以古諷今者,或棄市,或收監,或黥為城旦。

    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行旅皆晏起晚宿,天下懔懔焉。

    商鞅這一思維在秦統一后成為了管制輿論的工具,以致于發展到老百姓“偶語棄市”(兩個人在一起議論國事就砍頭)的苛法。

    * 棄市的讀音是:qì shì,棄市的意思:棄市 棄市,是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禮記》:“刑人于市,與眾棄之。” 棄市為死刑的一種,自商周時即有。湖北云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簡顯示,秦時死刑種類眾多,如車裂、腰斬、梟首等,其中亦有棄市。至漢朝,漢承秦制,而略加簡約,死刑常法只三種,其一即為棄市。棄市為常法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至隋,第一次將死刑常法定為斬、絞,無棄市。至此,棄市退出死刑常法,但仍然用于處決某些罪大惡極者。 在鬧市當眾殺人可以威懾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農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長)來俊臣被棄市就有些特別了,來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民眾又恨又怕,判死刑后大快人心。《舊唐書·酷吏傳》記載“乃(來俊臣)棄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資治通鑒》記載“(來俊臣)棄市。時人無不快其死。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挾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由此可見唐人對來俊臣的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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