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的讀音 招用的意思
招用 出處 《人民日報》1957.12.14:“招用臨時工必須盡量在當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時候,才可以從農村中招用。”《文匯報》1988.6.18:“招用自流人員上山清林,釀成大禍。”
- 招
- 用
“招用”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zhāo yòng]
- 漢字注音:
- ㄓㄠ ㄩㄥˋ
- 簡繁字形:
- 是否常用:
- 否
“招用”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招收使用。
網絡解釋
招用
出處
《人民日報》1957.12.14:“招用臨時工必須盡量在當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時候,才可以從農村中招用。”《文匯報》1988.6.18:“招用自流人員上山清林,釀成大禍。”
“招用”的單字解釋
【招】:1.打手勢叫人來:招喚。招呼。招手上車。2.用公開的方式使人來:招集。招收。招納。招賢。招聘。招兵買馬。3.應接:招待賓客。4.引來:招惹。招引。招攬。招致。5.承認自己的罪行:招供。招認。不打自招。6.同“著”。7.搖動:招搖(故意張大聲勢,引人注意)。
【用】:1.使用:用力。用兵。公用。大材小用。2.費用:用項。家用。3.用處:功用。多少總會有點用。4.需要(多用于否定式):天還很亮,不用開燈。東西都準備好了,您不用操心了。5.吃、喝(含恭敬意):用飯。請用茶。6.引進動作、行為所憑借的工具、手段等:用筆寫字。用老眼光看人。7.因此;因8.(多用于書信):用特函達。9.姓。
“招用”的相關詞語
“招用”造句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未向當地勞動部門登記招用未成年工情況。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員工,是指被特區內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但公務員或者參照享受公務員待遇的人員除外。
企業招用一年以內的臨時工、季節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三十條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而FUP工作人員則指責管理方招用這些由管理人員和監工組成的后援軍,宣稱這些員工人力不足并且未經過適當培訓。
用人單位還有義務回答招用職工的詢問、意見和要求.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 招用的讀音是:zhāo yòng,招用的意思:招用 出處 《人民日報》1957.12.14:“招用臨時工必須盡量在當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時候,才可以從農村中招用。”《文匯報》1988.6.18:“招用自流人員上山清林,釀成大禍。”
基本解釋
招收使用。招用
出處《人民日報》1957.12.14:“招用臨時工必須盡量在當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時候,才可以從農村中招用。”《文匯報》1988.6.18:“招用自流人員上山清林,釀成大禍。”
【招】:1.打手勢叫人來:招喚。招呼。招手上車。2.用公開的方式使人來:招集。招收。招納。招賢。招聘。招兵買馬。3.應接:招待賓客。4.引來:招惹。招引。招攬。招致。5.承認自己的罪行:招供。招認。不打自招。6.同“著”。7.搖動:招搖(故意張大聲勢,引人注意)。
【用】:1.使用:用力。用兵。公用。大材小用。2.費用:用項。家用。3.用處:功用。多少總會有點用。4.需要(多用于否定式):天還很亮,不用開燈。東西都準備好了,您不用操心了。5.吃、喝(含恭敬意):用飯。請用茶。6.引進動作、行為所憑借的工具、手段等:用筆寫字。用老眼光看人。7.因此;因8.(多用于書信):用特函達。9.姓。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未向當地勞動部門登記招用未成年工情況。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員工,是指被特區內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但公務員或者參照享受公務員待遇的人員除外。
企業招用一年以內的臨時工、季節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第三十條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而FUP工作人員則指責管理方招用這些由管理人員和監工組成的后援軍,宣稱這些員工人力不足并且未經過適當培訓。
用人單位還有義務回答招用職工的詢問、意見和要求.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