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的讀音 法令的意思
法令 法令,一般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之總稱,在兩岸四地官方使用及定義上有所不同。
- 法
- 令
“法令”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fǎ lìng]
- 漢字注音:
- ㄈㄚˇ ㄌㄧㄥˋ
- 簡繁字形:
- 是否常用:
- 是
“法令”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法令 fǎlìng
(1) [laws and regulations;ordinance]∶古代為政者所頒行的法規
(2) [laws and decrees]∶法律與命令的總稱
辭典解釋
法令 fǎ lìng ㄈㄚˇ ㄌㄧㄥˋ 凡法律命令,總稱法令。
《三國演義.第二二回》:「曹操法令既行,士卒精練。」
《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本縣法令嚴明,地方清肅。」
近義詞
法律英語 decree, ordinance
德語 Erlass
法語 loi et décret
網絡解釋
法令
法令,一般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之總稱,在兩岸四地官方使用及定義上有所不同。
“法令”的單字解釋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令】:[lìng]1.命令。2.使得:令人興奮。3.美好:令名。4.敬辭。用于對方的親屬或有關系的人:令兄(稱對方的哥哥)。5.時節:冬令。6.古代官名:縣令。7.古又同“鸰(líng)”。[líng]1.〔令狐〕2.古地名。在今山西臨猗一帶。3.復姓。[lǐng]量詞。原張的紙五百張為一令。
“法令”的近義詞
“法令”的相關成語
“法令”的相關詞語
“法令”造句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為了不讓強者做什么事都橫行霸道。奧維德
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
法令之設,所以隨時制也。
死亡時辛酸的痛苦,但是還未真正生存即尋死是無法令人接受的。
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
國無常治,又無常亂,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
這個法令是新頒布的。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
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于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新法令賞罰分明規定,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為標準。
* 法令的讀音是:fǎ lìng,法令的意思:法令 法令,一般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之總稱,在兩岸四地官方使用及定義上有所不同。
基本解釋
法令 fǎlìng
(1) [laws and regulations;ordinance]∶古代為政者所頒行的法規
(2) [laws and decrees]∶法律與命令的總稱
辭典解釋
法令 fǎ lìng ㄈㄚˇ ㄌㄧㄥˋ凡法律命令,總稱法令。
《三國演義.第二二回》:「曹操法令既行,士卒精練。」
《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本縣法令嚴明,地方清肅。」
近義詞
法律英語 decree, ordinance
德語 Erlass
法語 loi et décret
法令
法令,一般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之總稱,在兩岸四地官方使用及定義上有所不同。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令】:[lìng]1.命令。2.使得:令人興奮。3.美好:令名。4.敬辭。用于對方的親屬或有關系的人:令兄(稱對方的哥哥)。5.時節:冬令。6.古代官名:縣令。7.古又同“鸰(líng)”。[líng]1.〔令狐〕2.古地名。在今山西臨猗一帶。3.復姓。[lǐng]量詞。原張的紙五百張為一令。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為了不讓強者做什么事都橫行霸道。奧維德
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
法令之設,所以隨時制也。
死亡時辛酸的痛苦,但是還未真正生存即尋死是無法令人接受的。
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
國無常治,又無常亂,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
這個法令是新頒布的。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
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于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新法令賞罰分明規定,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