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分田的讀音 職分田的意思
職分田 職分田亦名“職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職品級授給官吏作俸祿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詔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級授給公田15頃至6頃不等,為授職田之始。隋給職分田一品5頃,至五品則為3頃,其下每品以50畝為差。唐除給內外各級官吏永業田外,所給職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給田12頃至2頃。宋按職給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頃至2頃。金給外官三品以下田30頃至2頃。元亦只給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頃至1頃。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還官田”,折給俸鈔祿米。 職分田于解職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宋時曾議停給職田,將歲入租課均給各官,然未實行。明以后,職田廢除。
- 職
- 分
- 田
“職分田”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zhí fèn tián]
- 漢字注音:
- ㄓˊ ㄈㄣˋ ㄊㄧㄢˊ
- 簡繁字形:
- 職分田
- 是否常用:
- 否
“職分田”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1.古代按品級授予官吏作俸祿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級分給公田﹐為授職分田之始。隋時已有職分田之稱﹐以后歷代相沿﹐唯授田數量各有增減。職分田于解任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官吏受田佃給農民耕種﹐收取地租。明以后廢除﹐但仍有養廉田﹑莊田等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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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分田
職分田亦名“職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職品級授給官吏作俸祿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詔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級授給公田15頃至6頃不等,為授職田之始。隋給職分田一品5頃,至五品則為3頃,其下每品以50畝為差。唐除給內外各級官吏永業田外,所給職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給田12頃至2頃。宋按職給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頃至2頃。金給外官三品以下田30頃至2頃。元亦只給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頃至1頃。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還官田”,折給俸鈔祿米。 職分田于解職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宋時曾議停給職田,將歲入租課均給各官,然未實行。明以后,職田廢除。
“職分田”的單字解釋
【職】:1.職務;責任:盡職。職分。天職。有職有權。2.職位:調職。在職。就職。兼職。撤職。辭職。3.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職等奉命。4.掌管:職掌。5.只;僅:職此而已。6.姓。
【分】:[fēn]1.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范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2.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3.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háng)。4.散,離:分裂。分離。分別。分崩離析。分門別類。5.辨別:區分。分析。6.區劃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一半:人生百年,晝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分所當然。身分。分內。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構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質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資)。情分(情誼)。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同“份”,屬于一定的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征的人:知識分子。
【田】:1.種植農作物的土地:麥田。棉田。2.蘊藏礦物可供開采的地帶。專用于某些生產的土地:油田。鹽田。3.同“佃(tián)”。4.同“畋”。
“職分田”的相關詞語
* 職分田的讀音是:zhí fèn tián,職分田的意思:職分田 職分田亦名“職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職品級授給官吏作俸祿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詔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級授給公田15頃至6頃不等,為授職田之始。隋給職分田一品5頃,至五品則為3頃,其下每品以50畝為差。唐除給內外各級官吏永業田外,所給職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給田12頃至2頃。宋按職給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頃至2頃。金給外官三品以下田30頃至2頃。元亦只給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頃至1頃。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還官田”,折給俸鈔祿米。 職分田于解職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宋時曾議停給職田,將歲入租課均給各官,然未實行。明以后,職田廢除。
基本解釋
1.古代按品級授予官吏作俸祿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級分給公田﹐為授職分田之始。隋時已有職分田之稱﹐以后歷代相沿﹐唯授田數量各有增減。職分田于解任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官吏受田佃給農民耕種﹐收取地租。明以后廢除﹐但仍有養廉田﹑莊田等名目。職分田
職分田亦名“職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職品級授給官吏作俸祿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詔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級授給公田15頃至6頃不等,為授職田之始。隋給職分田一品5頃,至五品則為3頃,其下每品以50畝為差。唐除給內外各級官吏永業田外,所給職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給田12頃至2頃。宋按職給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頃至2頃。金給外官三品以下田30頃至2頃。元亦只給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頃至1頃。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還官田”,折給俸鈔祿米。 職分田于解職時移交后任,不得買賣。宋時曾議停給職田,將歲入租課均給各官,然未實行。明以后,職田廢除。【職】:1.職務;責任:盡職。職分。天職。有職有權。2.職位:調職。在職。就職。兼職。撤職。辭職。3.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職等奉命。4.掌管:職掌。5.只;僅:職此而已。6.姓。
【分】:[fēn]1.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范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2.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3.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háng)。4.散,離:分裂。分離。分別。分崩離析。分門別類。5.辨別:區分。分析。6.區劃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一半:人生百年,晝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分所當然。身分。分內。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構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質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資)。情分(情誼)。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同“份”,屬于一定的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征的人:知識分子。
【田】:1.種植農作物的土地:麥田。棉田。2.蘊藏礦物可供開采的地帶。專用于某些生產的土地:油田。鹽田。3.同“佃(tián)”。4.同“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