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空的讀音 領空的意思
領空 領空,是指一個國家領陸、領水以上的空域。一個國家的全部空氣空間。一個國家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國家對其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對其實行完全的管轄和管制。根據國家所制定的法律,國家有權禁止或準許外國航空器進入或通過其領空。1979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的《外國民用航空器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外國航空器只有根據中國政府簽訂的航空運輸協定或其他有關文件或者通過外交途徑向中國申請,在得到答復接受后,才能飛入或者飛出中國國界或在中國境內飛行。”如果擅自進入,就是侵犯中國的主權。1919年的《巴黎公約》和1944年的《芝加哥公約》都確定了“空中主權”原則,即締約國對其領土之上的空氣空間擁有主權。隨著人類的飛行活動進入外層空間,領空的上限高度是一個還沒有明確解決的問題。多數國際法專家主張外層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多數國家政府默認中間層以外(85km以上)的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
- 領
- 空
“領空”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lǐng kōng]
- 漢字注音:
- ㄌㄧㄥˇ ㄎㄨㄥ
- 簡繁字形:
- 領空
- 是否常用:
- 是
“領空”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領空 lǐngkōng
[territorial air space;aerial domain;air space] 一個國家領域上面的整個空間
辭典解釋
領空 lǐng kōng ㄌㄧㄥˇ ㄎㄨㄥ 國家曾宣示的海、陸領域所對應的空域范圍。可行使國土主權,具有排他性,不容他國侵犯。
英語 territorial air space
德語 Luftraum (S)?
法語 espace aérien
網絡解釋
領空
領空,是指一個國家領陸、領水以上的空域。一個國家的全部空氣空間。一個國家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國家對其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對其實行完全的管轄和管制。根據國家所制定的法律,國家有權禁止或準許外國航空器進入或通過其領空。1979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的《外國民用航空器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外國航空器只有根據中國政府簽訂的航空運輸協定或其他有關文件或者通過外交途徑向中國申請,在得到答復接受后,才能飛入或者飛出中國國界或在中國境內飛行。”如果擅自進入,就是侵犯中國的主權。1919年的《巴黎公約》和1944年的《芝加哥公約》都確定了“空中主權”原則,即締約國對其領土之上的空氣空間擁有主權。隨著人類的飛行活動進入外層空間,領空的上限高度是一個還沒有明確解決的問題。多數國際法專家主張外層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多數國家政府默認中間層以外(85km以上)的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
“領空”的單字解釋
【領】:同“領”。
【空】:[kōng]1.不包含什么,沒有內容:空洞(a.沒有內容的;b.物體內部的窟窿)。空泛。空話。空曠。空乏。空空如也。空前絕后。憑空(無根據)。真空(沒有任何東西)。2.沒有結果的,白白地:空跑了一趟。空口無憑。3.離開地面的,在地上面的地方:空軍。空氣。空投。空運。[kòng]1.使空,騰出來:空一個格。空出一間房來。2.閑著,沒被利用的:空白。空地。空額。空房。空缺。3.虧欠:虧空。[kǒng]古同“孔”,洞。
“領空”的相關詞語
* 領空的讀音是:lǐng kōng,領空的意思:領空 領空,是指一個國家領陸、領水以上的空域。一個國家的全部空氣空間。一個國家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國家對其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對其實行完全的管轄和管制。根據國家所制定的法律,國家有權禁止或準許外國航空器進入或通過其領空。1979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的《外國民用航空器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外國航空器只有根據中國政府簽訂的航空運輸協定或其他有關文件或者通過外交途徑向中國申請,在得到答復接受后,才能飛入或者飛出中國國界或在中國境內飛行。”如果擅自進入,就是侵犯中國的主權。1919年的《巴黎公約》和1944年的《芝加哥公約》都確定了“空中主權”原則,即締約國對其領土之上的空氣空間擁有主權。隨著人類的飛行活動進入外層空間,領空的上限高度是一個還沒有明確解決的問題。多數國際法專家主張外層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多數國家政府默認中間層以外(85km以上)的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
基本解釋
領空 lǐngkōng
[territorial air space;aerial domain;air space] 一個國家領域上面的整個空間
辭典解釋
領空 lǐng kōng ㄌㄧㄥˇ ㄎㄨㄥ國家曾宣示的海、陸領域所對應的空域范圍。可行使國土主權,具有排他性,不容他國侵犯。
英語 territorial air space
德語 Luftraum (S)?
法語 espace aérien
領空
領空,是指一個國家領陸、領水以上的空域。一個國家的全部空氣空間。一個國家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國家對其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對其實行完全的管轄和管制。根據國家所制定的法律,國家有權禁止或準許外國航空器進入或通過其領空。1979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的《外國民用航空器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外國航空器只有根據中國政府簽訂的航空運輸協定或其他有關文件或者通過外交途徑向中國申請,在得到答復接受后,才能飛入或者飛出中國國界或在中國境內飛行。”如果擅自進入,就是侵犯中國的主權。1919年的《巴黎公約》和1944年的《芝加哥公約》都確定了“空中主權”原則,即締約國對其領土之上的空氣空間擁有主權。隨著人類的飛行活動進入外層空間,領空的上限高度是一個還沒有明確解決的問題。多數國際法專家主張外層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多數國家政府默認中間層以外(85km以上)的空間不屬于領空范圍。
【領】:同“領”。
【空】:[kōng]1.不包含什么,沒有內容:空洞(a.沒有內容的;b.物體內部的窟窿)。空泛。空話。空曠。空乏。空空如也。空前絕后。憑空(無根據)。真空(沒有任何東西)。2.沒有結果的,白白地:空跑了一趟。空口無憑。3.離開地面的,在地上面的地方:空軍。空氣。空投。空運。[kòng]1.使空,騰出來:空一個格。空出一間房來。2.閑著,沒被利用的:空白。空地。空額。空房。空缺。3.虧欠:虧空。[kǒng]古同“孔”,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