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的讀音 主體的意思
主體 (漢語詞語)主體是一個漢語詞匯,讀音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 主
- 體
“主體”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zhǔ tǐ]
- 漢字注音:
- ㄓㄨˇ ㄊㄧˇ
- 簡繁字形:
- 主體
- 是否常用:
- 否
“主體”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主體 zhǔtǐ
(1) [main body;main part;principal part]∶事物的主要部分
信的主體
(2) [subject]
(3) 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主體和客體
(4) 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犯罪主體
國際法主體
辭典解釋
主體 zhǔ tǐ ㄓㄨˇ ㄊㄧˇ 事物中的主要部分。
如:「學生為學校的主體。」
反義詞
客體哲學上指有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個體。
權利義務所賴以發生的稱為「主體」。相對于客體而言。如人為權利義務的主體,物 即為客體。
英語 main part, bulk, body, subject, agent
德語 Hauptteil, Kernstück, Subjekt (S)?
法語 partie principale, sujet
網絡解釋
主體 (漢語詞語)
主體是一個漢語詞匯,讀音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主體”的單字解釋
【主】:1.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2.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3.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4.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jiàng)。6.預示:早霞主雨。7.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9.姓。
【體】:[tǐ]1.人、動物的全身:身體。體重。體溫。體質。體征(醫生在檢查病人時所發現的異常變化)。體能。體貌。體魄(體格和精力)。體育。體無完膚。2.身體的一部分:四體。五體投地。3.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體。主體。群體。4.物質存在的狀態或形狀:固體。液體。體積。5.文章或書法的樣式、風格:體裁(文學作品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文體(文章的體裁,如“騷體”、“駢體”、“舊體詩”)。字體。6.事物的格局、規矩:體系。體制。7.親身經驗、領悟:體知(親自查知)。體味。身體力行(xíng)。8.設身處地為人著想:體諒。體貼。體恤。9.與“用”相對。“體”與“用”是中國古典哲學的一對範疇,指“本體”和“作用”。一般認為“體”是最根本的、內在的;“用”是“體”的外在表現。[tī]〔體己〕a.家庭成員個人的私蓄的財物;b.親近的,如“體己話”,亦作“梯己”。
“主體”的相關詞語
* 主體的讀音是:zhǔ tǐ,主體的意思:主體 (漢語詞語)主體是一個漢語詞匯,讀音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基本解釋
主體 zhǔtǐ
(1) [main body;main part;principal part]∶事物的主要部分
信的主體
(2) [subject]
(3) 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主體和客體
(4) 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犯罪主體
國際法主體
辭典解釋
主體 zhǔ tǐ ㄓㄨˇ ㄊㄧˇ事物中的主要部分。
如:「學生為學校的主體。」
反義詞
客體哲學上指有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個體。
權利義務所賴以發生的稱為「主體」。相對于客體而言。如人為權利義務的主體,物 即為客體。
英語 main part, bulk, body, subject, agent
德語 Hauptteil, Kernstück, Subjekt (S)?
法語 partie principale, sujet
主體 (漢語詞語)
主體是一個漢語詞匯,讀音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主】:1.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2.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3.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4.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jiàng)。6.預示:早霞主雨。7.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9.姓。
【體】:[tǐ]1.人、動物的全身:身體。體重。體溫。體質。體征(醫生在檢查病人時所發現的異常變化)。體能。體貌。體魄(體格和精力)。體育。體無完膚。2.身體的一部分:四體。五體投地。3.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體。主體。群體。4.物質存在的狀態或形狀:固體。液體。體積。5.文章或書法的樣式、風格:體裁(文學作品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文體(文章的體裁,如“騷體”、“駢體”、“舊體詩”)。字體。6.事物的格局、規矩:體系。體制。7.親身經驗、領悟:體知(親自查知)。體味。身體力行(xíng)。8.設身處地為人著想:體諒。體貼。體恤。9.與“用”相對。“體”與“用”是中國古典哲學的一對範疇,指“本體”和“作用”。一般認為“體”是最根本的、內在的;“用”是“體”的外在表現。[tī]〔體己〕a.家庭成員個人的私蓄的財物;b.親近的,如“體己話”,亦作“梯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