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的讀音 十二因緣的意思
十二因緣 緣起(梵文、巴利文:Nidāna)也稱十二緣起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ga,巴利文:pa?icca-samuppāda-a?ga),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它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其指從“無明”到“老死”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于生死輪回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佛教將世間一世因果擴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釋關于社會中同類不相應現象,將一切串聯其中以使人產生敬畏之心,達到超自然的,向往解脫生死心靈寄托。
- 十
- 二
- 因
- 緣
“十二因緣”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shí èr yīn yuán]
- 漢字注音:
- ㄕˊ ㄦˋ ㄧㄣ ㄩㄢˊ
- 簡繁字形:
- 十二因緣
- 是否常用:
- 否
“十二因緣”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亦作“十二緣起”。辭典解釋
十二因緣 shí èr yīn yuán ㄕˊ ㄦˋ ㄧㄣ ㄩㄢˊ 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痛苦輪回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后,由于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對象;觸是指感官對現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后產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后生起的欲望;取是指執著;有是指導致輪回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系像環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于生;生緣于有;有緣于取;取緣于愛;愛緣于受;受緣于觸;觸緣于六處;六處緣于名色;名色緣于識;識緣于行;行緣于無明。后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
也稱為「十二緣起」。
德語 Bedingtes Entstehen (Sprachw)?
網絡解釋
十二因緣
緣起(梵文、巴利文:Nidāna)也稱十二緣起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ga,巴利文:pa?icca-samuppāda-a?ga),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它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其指從“無明”到“老死”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于生死輪回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佛教將世間一世因果擴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釋關于社會中同類不相應現象,將一切串聯其中以使人產生敬畏之心,達到超自然的,向往解脫生死心靈寄托。
“十二因緣”的單字解釋
【十】:1.九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2.表示達到頂點:十足。十分。十成的把握。3.姓。
【二】:1.數目。一加一的和。2.序數:一窮二白。3.兩樣:不二價。
【因】:1.原故,原由,事物發生前已具備的條件:原因。因素。因果。病因。2.理由:因為(wéi)。因而。3.依,順著,沿襲:因此。因之。因循(a.沿襲;b.遲延拖拉)。陳陳相因。
【緣】:同“緣”。
“十二因緣”的相關詞語
* 十二因緣的讀音是:shí èr yīn yuán,十二因緣的意思:十二因緣 緣起(梵文、巴利文:Nidāna)也稱十二緣起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ga,巴利文:pa?icca-samuppāda-a?ga),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它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其指從“無明”到“老死”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于生死輪回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佛教將世間一世因果擴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釋關于社會中同類不相應現象,將一切串聯其中以使人產生敬畏之心,達到超自然的,向往解脫生死心靈寄托。
基本解釋
亦作“十二緣起”。辭典解釋
十二因緣 shí èr yīn yuán ㄕˊ ㄦˋ ㄧㄣ ㄩㄢˊ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痛苦輪回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后,由于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對象;觸是指感官對現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后產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后生起的欲望;取是指執著;有是指導致輪回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系像環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于生;生緣于有;有緣于取;取緣于愛;愛緣于受;受緣于觸;觸緣于六處;六處緣于名色;名色緣于識;識緣于行;行緣于無明。后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
也稱為「十二緣起」。
德語 Bedingtes Entstehen (Sprachw)?
十二因緣
緣起(梵文、巴利文:Nidāna)也稱十二緣起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ga,巴利文:pa?icca-samuppāda-a?ga),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它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其指從“無明”到“老死”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于生死輪回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佛教將世間一世因果擴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釋關于社會中同類不相應現象,將一切串聯其中以使人產生敬畏之心,達到超自然的,向往解脫生死心靈寄托。【十】:1.九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2.表示達到頂點:十足。十分。十成的把握。3.姓。
【二】:1.數目。一加一的和。2.序數:一窮二白。3.兩樣:不二價。
【因】:1.原故,原由,事物發生前已具備的條件:原因。因素。因果。病因。2.理由:因為(wéi)。因而。3.依,順著,沿襲:因此。因之。因循(a.沿襲;b.遲延拖拉)。陳陳相因。
【緣】:同“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