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傳的讀音 拘傳的意思
拘傳 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 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通常是對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況下,不經傳喚也可以直接進行拘傳。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傳,偵查官員可以使用戒具。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均有權決定適用。
- 拘
- 傳
“拘傳”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jū chuán]
- 漢字注音:
- ㄐㄩ ㄔㄨㄢˊ
- 簡繁字形:
- 拘傳
- 是否常用:
- 是
“拘傳”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拘傳 jūchuán
[issue a warrant] 司法機關強制傳喚有關人到案
網絡解釋
拘傳
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 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通常是對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況下,不經傳喚也可以直接進行拘傳。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傳,偵查官員可以使用戒具。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均有權決定適用。
“拘傳”的單字解釋
【拘】:[jū]1.逮捕或扣押:拘捕。拘系。拘留。拘拿。拘囚。拘禁。拘押。2.限,限制:拘束。拘謹。不拘小節。3.固執,不變通:拘泥。拘禮。拘迂。[gōu]遮蔽:“凡為長者糞之禮,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
【傳】:[chuán]1.由一方交給另一方;由上代交給下代:流傳。由前向后傳。古代傳下來的文化遺產。2.傳授:師傳。把自己的手藝傳給人。3.傳播:宣傳。勝利的消息傳遍全國。4.傳導:傳電。傳熱。5.表達:傳神。傳情。6.發出命令叫人來:傳訊。把他傳來。7.傳染:這種病傳人。8.姓。[zhuàn]敘述歷史故事的作品(多用于小說名稱):《水滸傳》。《呂梁英雄傳》。
“拘傳”的相關詞語
“拘傳”造句
第三章,我國現行刑事拘傳制度的立法與實踐。
你是什么時候發現他你被拘傳?
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
警方將強制拘傳這幾名犯罪嫌疑人.
大概下午5點,辦公室的同事打電話給我家人說,要拘傳我誹謗。
但是,留置盤問與拘傳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留置的使用在治安立案和刑事立案之前,傳喚和拘傳使用于立案之后。
留置、傳喚、拘傳在同一案件中不得對同一嫌疑人同時使用.
警衛法庭、送達、拘傳、提押、執行……法庭內外,法警的故事鮮為人知。
* 拘傳的讀音是:jū chuán,拘傳的意思:拘傳 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 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通常是對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況下,不經傳喚也可以直接進行拘傳。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傳,偵查官員可以使用戒具。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均有權決定適用。
基本解釋
拘傳 jūchuán
[issue a warrant] 司法機關強制傳喚有關人到案
拘傳
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 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通常是對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況下,不經傳喚也可以直接進行拘傳。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傳,偵查官員可以使用戒具。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均有權決定適用。

【拘】:[jū]1.逮捕或扣押:拘捕。拘系。拘留。拘拿。拘囚。拘禁。拘押。2.限,限制:拘束。拘謹。不拘小節。3.固執,不變通:拘泥。拘禮。拘迂。[gōu]遮蔽:“凡為長者糞之禮,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
【傳】:[chuán]1.由一方交給另一方;由上代交給下代:流傳。由前向后傳。古代傳下來的文化遺產。2.傳授:師傳。把自己的手藝傳給人。3.傳播:宣傳。勝利的消息傳遍全國。4.傳導:傳電。傳熱。5.表達:傳神。傳情。6.發出命令叫人來:傳訊。把他傳來。7.傳染:這種病傳人。8.姓。[zhuàn]敘述歷史故事的作品(多用于小說名稱):《水滸傳》。《呂梁英雄傳》。
第三章,我國現行刑事拘傳制度的立法與實踐。
你是什么時候發現他你被拘傳?
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
警方將強制拘傳這幾名犯罪嫌疑人.
大概下午5點,辦公室的同事打電話給我家人說,要拘傳我誹謗。
但是,留置盤問與拘傳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留置的使用在治安立案和刑事立案之前,傳喚和拘傳使用于立案之后。
留置、傳喚、拘傳在同一案件中不得對同一嫌疑人同時使用.
警衛法庭、送達、拘傳、提押、執行……法庭內外,法警的故事鮮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