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的讀音 教法的意思
教法 教學方法,是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為實現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在教學活動中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的總稱。
- 教
- 法
“教法”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jiào fǎ]
- 漢字注音:
- ㄐㄧㄠˋ ㄈㄚˇ
- 簡繁字形:
- 是否常用:
- 是
“教法”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1.亦作"教灋"。法典;法規。 2.猶教義,教理。 3.教育方法。 辭典解釋
教法 jiào fǎ ㄐㄧㄠˋ ㄈㄚˇ 教學的方法。
如:「新式教育應講究教材與教法。」
英語 teaching method, teachings, doctrine
法語 méthode d'enseignement, enseignements, doctrine
網絡解釋
教法
教學方法,是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為實現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在教學活動中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的總稱。
“教法”的單字解釋
【教】:[jiào]1.教導;教育:管教。請教。受教。因材施教。2.宗教:佛教。伊斯蘭教。信教。在教。3.姓。4.使;令;讓:教他無計可施。教我十分為難。[jiāo]把知識或技能傳給人:教唱歌。教小孩兒識字。師傅把技術教給徒弟。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教法”的相關成語
“教法”的相關詞語
“教法”造句
讀誦圣典雖然不多,可是遵照教法奉行,摒除貪欲、憎恨和愚昧,具有正確的智慧,心里沒有掛礙,不貪戀今生和來世,便是啟發心智的實行者。
有良好的品德和高超的見識,依照完美圣者所啟示的教法去生活,而且了解真理,認真負責的人,永遠受大家的愛戴。
這種填鴨式教法,只求多背多記,不求融會貫通,怎能希望學生真正的理解。
原因之一是門類不同,教師水平和教法不同,自己性之所近、性之所遠不同,不同學科,所得就不盡一樣,難得一言以蔽之。
中世紀的宗教法庭創造了許多駭人聽聞的酷刑。
老師這種融會貫通的教法,讓我們對數學疑難豁然開朗起來。
1633年,伽利略受到宗教法庭審訊。
如果教法中有八正道,遵循該教法的人就能滅除煩惱,并解脫痛苦。
全書通過上、下兩冊分別系統地論述了教法與學法。
在那早已消逝的年月里,把異教徒焚火于火堆的宗教法庭十分清楚地知道這一點。
* 教法的讀音是:jiào fǎ,教法的意思:教法 教學方法,是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為實現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在教學活動中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的總稱。
基本解釋
1.亦作"教灋"。法典;法規。 2.猶教義,教理。 3.教育方法。辭典解釋
教法 jiào fǎ ㄐㄧㄠˋ ㄈㄚˇ教學的方法。
如:「新式教育應講究教材與教法。」
英語 teaching method, teachings, doctrine
法語 méthode d'enseignement, enseignements, doctrine
教法
教學方法,是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為實現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在教學活動中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的總稱。
【教】:[jiào]1.教導;教育:管教。請教。受教。因材施教。2.宗教:佛教。伊斯蘭教。信教。在教。3.姓。4.使;令;讓:教他無計可施。教我十分為難。[jiāo]把知識或技能傳給人:教唱歌。教小孩兒識字。師傅把技術教給徒弟。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讀誦圣典雖然不多,可是遵照教法奉行,摒除貪欲、憎恨和愚昧,具有正確的智慧,心里沒有掛礙,不貪戀今生和來世,便是啟發心智的實行者。
有良好的品德和高超的見識,依照完美圣者所啟示的教法去生活,而且了解真理,認真負責的人,永遠受大家的愛戴。
這種填鴨式教法,只求多背多記,不求融會貫通,怎能希望學生真正的理解。
原因之一是門類不同,教師水平和教法不同,自己性之所近、性之所遠不同,不同學科,所得就不盡一樣,難得一言以蔽之。
中世紀的宗教法庭創造了許多駭人聽聞的酷刑。
老師這種融會貫通的教法,讓我們對數學疑難豁然開朗起來。
1633年,伽利略受到宗教法庭審訊。
如果教法中有八正道,遵循該教法的人就能滅除煩惱,并解脫痛苦。
全書通過上、下兩冊分別系統地論述了教法與學法。
在那早已消逝的年月里,把異教徒焚火于火堆的宗教法庭十分清楚地知道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