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身説法的讀音 現身説法的意思
【解釋】佛教用語。指佛力廣大,能現出種種人相,向人說法。現指以親身經歷和體驗為例來說明某種道理。【出處】《愣嚴經》卷六:“我與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宋·釋道原《景德傳燈錄》卷一:“亦于十方界中現身說法。”【示例】袁伯珍這一席話,可謂~。 ◎清·無名氏《官場維新記》第十六回【近義詞】言傳身教【反義詞】空談快意【語法】偏正式;作謂語、定語、賓語;指以親身經歷來說明某種道理
- 現
- 身
- 説
- 法
“現身説法”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xiàn shēn shuō fǎ]
- 漢字注音:
- ㄒㄧㄢˋ ㄕㄣ ㄕㄨㄛ ㄈㄚˇ
- 簡繁字形:
- 現身說法
- 是否常用:
- 否
“現身説法”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現身說法 xiànshēn-shuōfǎ
[advise sb. or explain sth. by using one’s own experience as an example] 佛教指佛現出各種身形向人講說佛法。現比喻以自己親身經歷說明道理,勸導別人
亦于十方界中現身說法。——宋· 釋道原《景德傳燈錄》
辭典解釋
現身說法 xiàn shēn shuō fǎ ㄒㄧㄢˋ ㄕㄣ ㄕㄨㄛ ㄈㄚˇ 原指觀世音菩薩來教導眾生,因眾生的不同因緣,而化現適當的各種身分。見《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后比喻以親身經歷為例證,來勸導別人。
如:「他以自己苦讀多年的經驗,現身說法,更是可貴。」
網絡解釋
【解釋】佛教用語。指佛力廣大,能現出種種人相,向人說法。現指以親身經歷和體驗為例來說明某種道理。
【出處】《愣嚴經》卷六:“我與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宋·釋道原《景德傳燈錄》卷一:“亦于十方界中現身說法。”
【示例】袁伯珍這一席話,可謂~。 ◎清·無名氏《官場維新記》第十六回
【近義詞】言傳身教
【反義詞】空談快意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定語、賓語;指以親身經歷來說明某種道理
“現身説法”的單字解釋
【現】:1.顯出、顯露:“顯現”、“呈現”、“湧現”。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我道是南海水月觀音現。”2.當時、此刻、即時:“現買現賣”、“現做現吃”。《三國演義?第一回》:“卓問三人現居何職。”3.目前的、當前的:“現代”、“現世報”。南朝梁?武帝《立神明成佛義記》:“生滅遷變,酬於往因;善惡交謝,生乎現境。”4.實有的、目前有的:“現金”、“現貨”。《儒林外史?第十一回》:“要我這個爐,須是三百兩現銀子。”5.現金、現款的簡稱:“兌現”、“付現”、“貼現”。
【身】:1.身體:身上。轉過身去。身高五尺。翻了一個身。2.指生命:奮不顧身。3.自己;本身:以身作則。身先士卒。身臨其境。身為領導,當然應該走在群眾的前面。4.人的品格和修養:修身。立身處世。5.物體的中部或主要部分:車身。河身。船身。機身。6.用于衣服:換了身衣裳。做兩身兒制服。
【説】:均同“說”。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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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身説法的讀音是:xiàn shēn shuō fǎ,現身説法的意思:【解釋】佛教用語。指佛力廣大,能現出種種人相,向人說法。現指以親身經歷和體驗為例來說明某種道理。【出處】《愣嚴經》卷六:“我與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宋·釋道原《景德傳燈錄》卷一:“亦于十方界中現身說法。”【示例】袁伯珍這一席話,可謂~。 ◎清·無名氏《官場維新記》第十六回【近義詞】言傳身教【反義詞】空談快意【語法】偏正式;作謂語、定語、賓語;指以親身經歷來說明某種道理
基本解釋
現身說法 xiànshēn-shuōfǎ
[advise sb. or explain sth. by using one’s own experience as an example] 佛教指佛現出各種身形向人講說佛法。現比喻以自己親身經歷說明道理,勸導別人
亦于十方界中現身說法。——宋· 釋道原《景德傳燈錄》
辭典解釋
現身說法 xiàn shēn shuō fǎ ㄒㄧㄢˋ ㄕㄣ ㄕㄨㄛ ㄈㄚˇ原指觀世音菩薩來教導眾生,因眾生的不同因緣,而化現適當的各種身分。見《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后比喻以親身經歷為例證,來勸導別人。
如:「他以自己苦讀多年的經驗,現身說法,更是可貴。」
【解釋】佛教用語。指佛力廣大,能現出種種人相,向人說法。現指以親身經歷和體驗為例來說明某種道理。
【出處】《愣嚴經》卷六:“我與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宋·釋道原《景德傳燈錄》卷一:“亦于十方界中現身說法。”
【示例】袁伯珍這一席話,可謂~。 ◎清·無名氏《官場維新記》第十六回
【近義詞】言傳身教
【反義詞】空談快意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定語、賓語;指以親身經歷來說明某種道理
【現】:1.顯出、顯露:“顯現”、“呈現”、“湧現”。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我道是南海水月觀音現。”2.當時、此刻、即時:“現買現賣”、“現做現吃”。《三國演義?第一回》:“卓問三人現居何職。”3.目前的、當前的:“現代”、“現世報”。南朝梁?武帝《立神明成佛義記》:“生滅遷變,酬於往因;善惡交謝,生乎現境。”4.實有的、目前有的:“現金”、“現貨”。《儒林外史?第十一回》:“要我這個爐,須是三百兩現銀子。”5.現金、現款的簡稱:“兌現”、“付現”、“貼現”。
【身】:1.身體:身上。轉過身去。身高五尺。翻了一個身。2.指生命:奮不顧身。3.自己;本身:以身作則。身先士卒。身臨其境。身為領導,當然應該走在群眾的前面。4.人的品格和修養:修身。立身處世。5.物體的中部或主要部分:車身。河身。船身。機身。6.用于衣服:換了身衣裳。做兩身兒制服。
【説】:均同“說”。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