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怎么讀 討的意思

漢字 | 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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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音 |
|
注音 | ㄊㄠˇ |
部首 | [讠] 言字旁 |
筆畫 | 總筆畫:5 部外:3 |
異體字 | 討 ? |
字形結構 | 左右結構 |
繁體字形 | 討 |
統一編碼 | 基本區 U+8BA8 |
其它編碼 | 五筆:yfy 倉頡:ivdi 鄭碼:sds 四角:34700 |
筆順編碼 | 45124 |
筆順筆畫 | 丶フ一丨丶 |
筆順名稱 | 點 橫折提 橫 豎鉤 點 |
討字的意思
1.征伐:征討。
2.探索;研究:研討。
3.索取:向敵人討還血債。
4.請求:討教。
5.招惹:討厭。
討字的基本解釋
● 討
(討)
tǎo ㄊㄠˇ
查究,處治:檢討。 征伐,發動攻擊:討伐。聲討(宣布罪行而加以抨擊)。 研究,推求:研討。探討。 索取:討還(huán)。 求,請求:討教(jiào )。討饒。 惹:討厭。討人喜歡。 娶:討老婆。
英語 to discuss; ask for, beg; demand; dun; marry
德語 ausbitten, erbitten (V)?,trauen, ehelichen (V)?,verlangen, abrufen (V)?,verurteilen, tadeln, anprangern (V)
法語 demander,réclamer,provoquer,discuter,réprimer par la force,épouser (une femme)?
討字的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討
討 tǎo
〈動〉
(1) (會意。從言,從寸。言,言論。寸,法度。用言論和法度進行處治。本義:聲討)
(2) 同本義 [denounce;condemn]
討,治也。——《說文》
討,誅也。——《玉篇》
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左傳·宣公十二年》
楚人討 陳叛。——《左傳·襄公五年》
(3) 討伐;誅戮 [send armed forces to suppress;kill]
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左傳·隱公九年》
托臣以討賊。——諸葛亮《出師表》
討賊督師。——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又如:征討(出兵討伐);討掩(討伐掩捕。掩捕,乘人不備而捕捉);討貳(征討叛逆不忠的諸侯);討賊(征討叛逆或盜賊);討亂(征伐亂事);討蕩(征討掃蕩)
(4) 探究 [make a thorough inquiry;probe into]
世叔討論之。——《論語》
又如:討實(摸清;落實);討究(探討研究事物的道理);討索(研討探索)
(5) 索取 [ask for]
何辱討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又如:討針線(討零花錢;靠人過日子;受人節制);討彩頭(以祝賀主人吉利的名義索取財物);討春(尋春,探春;舊時稱卜卦算命)
(6) 乞求 [beg for]。
如:討分上(討人情;講情面);討火(借火);乞討(向人要錢要飯等)
(7) 得到利益或利潤 [get]。
如:討彩(博得喝采);討乖(博取乖順的好感);討野火(占別人便宜)
(8) 誅殺 [kill]
討,誅也。——《玉篇》
是兒小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 柳宗元《童區寄傳》
(9) 娶 [marry a woman]。
如:討親(娶親);討老婆
(10) 招致 [incur]。
如:討口牙(惹口舌);討氣(惹禍;令人厭煩);討人憐;討人厭;討厭
討字的辭典解釋
康熙字典解釋
討【酉集上】【言部】 康熙筆畫:10畫,部外筆畫:3畫
《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叨上聲。《說文》治也。從言從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從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
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
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
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
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討摘物情。《三國志·袁紹與公孫瓚書》尋討禍源。
又雜也。《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討,雜也。畫雜羽之文于伐。
又官名。《舊唐書·職官志》貞元末,置招討使。《金史·百官志》招討司使招懷降附,征討攜離。
又葉他口切,偸上聲。《焦氏·易林》三絲綰弩,無益于輔。城弱不守,郭君受討。
說文解字解釋
說文解字
討【卷三】【言部】
治也。從言從寸。他皓切
說文解字注
(討)治也。發其紛糾而治之曰討。秦風傳曰。蒙討羽也。箋云。蒙尨也。討、襍也。畫襍羽之文於伐。故曰尨伐據鄭所言。則討者、亂也。治討曰討。猶治亂曰亂也。論語。世叔討論之。馬曰。討、治也。學記。古之學者。比物醜類。醜或作討。凡言討論、探討。皆謂理其不齊者而齊之也。從言寸。寸、法也。或曰。從肘省聲。他晧切。古音在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