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已除名”的意思及全詩出處和翻譯賞析
“秦律已除名”全詩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分類:
作者簡介(李益)
《送人流貶》李益 翻譯、賞析和詩意
送人流貶,朝代:唐代,作者:李益,內容: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送人流貶》是唐代詩人李益的一首詩,此詩寫送人貶官的場景,表達了對貶官者遭遇的同情和思考。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漢代的章程雖然還是有限制的,但秦代的律法已經蕩然無存了。這里作者通過對漢、秦兩代的法律制度進行對比,暗示了時代的變遷和人們對法律的不信任。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在邊遠的州縣里,人們對貶官的原因感到困惑,因為他們并不了解官方究竟是怎么處理事務的。官位微小,自不可顯露。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在山野之間,寒風吹打使得一棵孤獨的樹更加挺拔。而瘴雨則使這座城市荒涼不堪。通過自然景象的描繪,作者表達了送別者的困境和孤獨。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回想起長沙時的經歷,三年間就召喚了賈生。這里賈生可能指的是一位朋友或者同僚,也可能是某位知名的文人。通過這一句,作者回憶起了過去的美好時光,表達了對賈生的留戀和遺憾。
通過對不同時間、地點和人物的描寫,詩人將貶官者的遭遇和自己的感受融入其中,既表達了對貶官者的同情,也自省了自己的人生歷程。整首詩雖然字數不多,但表達了豐富的情感和思考。
“秦律已除名”全詩拼音讀音對照參考
sòng rén liú biǎn
送人流貶
hàn zhāng suī yuē fǎ, qín lǜ yǐ chú míng.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
bàng yuǎn rén duō huò, guān wēi bù zì míng.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shuāng fēng xiān dú shù, zhàng yǔ shī huāng chéng.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chóu xī cháng shā shì, sān nián zhào jiǎ shēng.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秦律已除名”平仄韻腳
平仄:平仄仄平平
韻腳:(平韻) 下平八庚 * 平仄拼音來自網絡,僅供參考;詩句韻腳有多個的時候,對比全詩即可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