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宜之計的讀音 權宜之計的意思
【解釋】權宜:暫時適宜,變通;計:計劃,辦法。指為了應付某種情況而暫時采取的辦法。【出處】《后漢書·王允傳》:“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示例】自成心中認為成立娘子軍只是一時~,往后怎么個辦法,他還沒有想妥當。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十五章【近義詞】緩兵之計、權宜之策【反義詞】百年大計【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用于事情
- 權
- 宜
- 之
- 計
“權宜之計”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quán yí zhī jì]
- 漢字注音:
- ㄑㄨㄢˊ ㄧˊ ㄓ ㄐㄧˋ
- 簡繁字形:
- 權宜之計
- 是否常用:
- 否
“權宜之計”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亦作“權宜之策”。辭典解釋
權宜之計 quán yí zhī jì ㄑㄩㄢˊ ㄧˊ ㄓ ㄐㄧˋ 因應某種時機而暫用的計謀。
《后漢書.卷六六.王允傳》:「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
《醒世恒言.卷八.喬太守亂點鴛鴦譜》:「我叫你去,不過權宜之計,如何卻做出這般沒天理事體。」
反義詞
百年之計英語 plan of convenience (idiom)?; stop-gap measure, makeshift stratagem, interim step
法語 stratagème de fortune, étape intermédiaire, mesure bouche-trou
網絡解釋
【解釋】權宜:暫時適宜,變通;計:計劃,辦法。指為了應付某種情況而暫時采取的辦法。
【出處】《后漢書·王允傳》:“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
【示例】自成心中認為成立娘子軍只是一時~,往后怎么個辦法,他還沒有想妥當。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十五章
【近義詞】緩兵之計、權宜之策
【反義詞】百年大計
【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用于事情
“權宜之計”的單字解釋
【權】:同“權”。
【宜】:1.合適:相宜。適宜。權宜之計。因地制宜。2.應當(今多用于否定式):事不宜遲。3.當然;無怪:宜其無往而不利。4.姓。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計】:同“計”。
“權宜之計”的相關詞語
* 權宜之計的讀音是:quán yí zhī jì,權宜之計的意思:【解釋】權宜:暫時適宜,變通;計:計劃,辦法。指為了應付某種情況而暫時采取的辦法。【出處】《后漢書·王允傳》:“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示例】自成心中認為成立娘子軍只是一時~,往后怎么個辦法,他還沒有想妥當。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十五章【近義詞】緩兵之計、權宜之策【反義詞】百年大計【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用于事情
基本解釋
亦作“權宜之策”。辭典解釋
權宜之計 quán yí zhī jì ㄑㄩㄢˊ ㄧˊ ㄓ ㄐㄧˋ因應某種時機而暫用的計謀。
《后漢書.卷六六.王允傳》:「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
《醒世恒言.卷八.喬太守亂點鴛鴦譜》:「我叫你去,不過權宜之計,如何卻做出這般沒天理事體。」
反義詞
百年之計英語 plan of convenience (idiom)?; stop-gap measure, makeshift stratagem, interim step
法語 stratagème de fortune, étape intermédiaire, mesure bouche-trou
【解釋】權宜:暫時適宜,變通;計:計劃,辦法。指為了應付某種情況而暫時采取的辦法。
【出處】《后漢書·王允傳》:“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
【示例】自成心中認為成立娘子軍只是一時~,往后怎么個辦法,他還沒有想妥當。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十五章
【近義詞】緩兵之計、權宜之策
【反義詞】百年大計
【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用于事情
【權】:同“權”。
【宜】:1.合適:相宜。適宜。權宜之計。因地制宜。2.應當(今多用于否定式):事不宜遲。3.當然;無怪:宜其無往而不利。4.姓。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計】:同“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