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心之論的讀音 違心之論的意思
【解釋】與內心相違背的話。【出處】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一回:“若說過多,不獨太偏,竟是‘違心之論’了。”【示例】我不能夠站到講臺上,滔滔不絕地盡說些~。 ◎葉圣陶《英文教授》【近義詞】違心之言【反義詞】肺腑之言【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指違背內心的話
- 違
- 心
- 之
- 論
“違心之論”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wéi xīn zhī lùn]
- 漢字注音:
- ㄨㄟˊ ㄒㄧㄣ ㄓ ㄌㄨㄣˋ
- 簡繁字形:
- 違心之論
- 是否常用:
- 否
“違心之論”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違背自己本心的話。亦作:違心之言 、違心之詞 辭典解釋
違心之論 wéi xīn zhī lùn ㄨㄟˊ ㄒㄧㄣ ㄓ ㄌㄨㄣˋ 違背本心的言論。如:「他說的都是違心之論,你別相信他。」也作「違心之言」。
網絡解釋
【解釋】與內心相違背的話。
【出處】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一回:“若說過多,不獨太偏,竟是‘違心之論’了。”
【示例】我不能夠站到講臺上,滔滔不絕地盡說些~。 ◎葉圣陶《英文教授》
【近義詞】違心之言
【反義詞】肺腑之言
【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指違背內心的話
“違心之論”的單字解釋
【違】:同“違”。
【心】:1.人和高等動物身體內推動血液循環的器官。人的心在胸腔的中部,稍偏左方,呈圓錐形,大小約跟本人的拳頭相等,內部有四個空腔,上部兩個是心房,下部兩個是心室。心房和心室的舒張和收縮推動血液循環全身。也叫心臟。2.通常也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感情等:心思。心得。用心。談心。一心一意。你心想到哪里去了?3.中心;中央的部分:江心。圓心。重心。4.二十八宿之一。5.姓。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
“違心之論”的相關詞語
* 違心之論的讀音是:wéi xīn zhī lùn,違心之論的意思:【解釋】與內心相違背的話。【出處】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一回:“若說過多,不獨太偏,竟是‘違心之論’了。”【示例】我不能夠站到講臺上,滔滔不絕地盡說些~。 ◎葉圣陶《英文教授》【近義詞】違心之言【反義詞】肺腑之言【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指違背內心的話
基本解釋
違背自己本心的話。亦作:違心之言 、違心之詞辭典解釋
違心之論 wéi xīn zhī lùn ㄨㄟˊ ㄒㄧㄣ ㄓ ㄌㄨㄣˋ違背本心的言論。如:「他說的都是違心之論,你別相信他。」也作「違心之言」。
【解釋】與內心相違背的話。
【出處】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一回:“若說過多,不獨太偏,竟是‘違心之論’了。”
【示例】我不能夠站到講臺上,滔滔不絕地盡說些~。 ◎葉圣陶《英文教授》
【近義詞】違心之言
【反義詞】肺腑之言
【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指違背內心的話
【違】:同“違”。
【心】:1.人和高等動物身體內推動血液循環的器官。人的心在胸腔的中部,稍偏左方,呈圓錐形,大小約跟本人的拳頭相等,內部有四個空腔,上部兩個是心房,下部兩個是心室。心房和心室的舒張和收縮推動血液循環全身。也叫心臟。2.通常也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感情等:心思。心得。用心。談心。一心一意。你心想到哪里去了?3.中心;中央的部分:江心。圓心。重心。4.二十八宿之一。5.姓。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