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以法的讀音 繩之以法的意思
【解釋】根據法律制裁。【出處】《后漢書·馮衍傳》:“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示例】對于那些目無法紀的人,必須~,才能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近義詞】依法從事【反義詞】逍遙法外【語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 繩
- 之
- 以
- 法
“繩之以法”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shéng zhī yǐ fǎ]
- 漢字注音:
- ㄕㄥˊ ㄓ ㄧˇ ㄈㄚˇ
- 簡繁字形:
- 繩之以法
- 是否常用:
- 否
“繩之以法”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謂以法律為準繩來加以懲治。指對違法者執行法律。辭典解釋
繩之以法 shéng zhī yǐ fǎ ㄕㄥˊ ㄓ ㄧˇ ㄈㄚˇ 以法指以法律做為約束力量。語本《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傳.減宣傳》:「自部署縣名曹實物,官吏令丞不得擅搖,痛以重法繩之。」后指以法律治裁罪犯。如:「他雖四處躲藏有數年之久,終究還是被警方尋獲,繩之以法。」
英語 to punish according to the law, to bring to justice
法語 traduire en justice
網絡解釋
【解釋】根據法律制裁。
【出處】《后漢書·馮衍傳》:“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
【示例】對于那些目無法紀的人,必須~,才能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
【近義詞】依法從事
【反義詞】逍遙法外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繩之以法”的單字解釋
【繩】:同“繩”。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以】:1.用;拿:以少勝多。曉之以理。贈以鮮花。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廢言。4.表示目的:以廣視聽。以待時機。5.于;在(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廣以深。7.姓。8.用在單純的方位詞前,組成合成的方位詞或方位結構,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縣級以上。長江以南。五千以內。二十歲以下。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
“繩之以法”的相關詞語
* 繩之以法的讀音是:shéng zhī yǐ fǎ,繩之以法的意思:【解釋】根據法律制裁。【出處】《后漢書·馮衍傳》:“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示例】對于那些目無法紀的人,必須~,才能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近義詞】依法從事【反義詞】逍遙法外【語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基本解釋
謂以法律為準繩來加以懲治。指對違法者執行法律。辭典解釋
繩之以法 shéng zhī yǐ fǎ ㄕㄥˊ ㄓ ㄧˇ ㄈㄚˇ以法指以法律做為約束力量。語本《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傳.減宣傳》:「自部署縣名曹實物,官吏令丞不得擅搖,痛以重法繩之。」后指以法律治裁罪犯。如:「他雖四處躲藏有數年之久,終究還是被警方尋獲,繩之以法。」
英語 to punish according to the law, to bring to justice
法語 traduire en justice
【解釋】根據法律制裁。
【出處】《后漢書·馮衍傳》:“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
【示例】對于那些目無法紀的人,必須~,才能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
【近義詞】依法從事
【反義詞】逍遙法外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繩】:同“繩”。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以】:1.用;拿:以少勝多。曉之以理。贈以鮮花。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廢言。4.表示目的:以廣視聽。以待時機。5.于;在(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廣以深。7.姓。8.用在單純的方位詞前,組成合成的方位詞或方位結構,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縣級以上。長江以南。五千以內。二十歲以下。
【法】:1.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合法。犯法。變法。軍法。婚姻法。繩之以法。依法治國。2.方法;方式:辦法。用法。土法。加法。這件事沒法兒辦。3.標準;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書。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師法。法其遺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現身說法。6.法術: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國:法語。法文。9.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電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