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徵七辟的讀音 三徵七辟的意思
三征七辟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 解釋:三、七:泛指多次;征、辟:征召,指朝廷召舉布衣之士授以官職。形容朝廷多次征召選拔。 出處:《晉書·王裒傳》:“于是隱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 三
- 徵
- 七
- 辟
“三徵七辟”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sān zhǐ qī pì]
- 漢字注音:
- ㄙㄢ ㄓㄥ ㄑㄧ ㄆㄧˋ
- 簡繁字形:
- 是否常用:
- 否
“三徵七辟”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謂累次征召。征,天子之召;辟,州郡之召。辭典解釋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 ㄙㄢ ㄓㄥ ㄑㄧ ㄅㄧˋ 累次征召。
《晉書.卷八八.孝友傳.王裒傳》:「于是隱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網絡解釋
三征七辟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
解釋:三、七:泛指多次;征、辟:征召,指朝廷召舉布衣之士授以官職。形容朝廷多次征召選拔。
出處:《晉書·王裒傳》:“于是隱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三徵七辟”的單字解釋
【三】:1.二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2.表示多數或多次:三思。三緘其口。3.姓。
【徵】:[zhǐ]古代五音之一。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sol(即簡譜“5”)。《周禮?春官?大師》:“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五音者,宮、商、角、徵、羽。”[zhēng]1.“征”的繁體字。2.召集:“徵兵”。《史記?卷一?五帝本紀》:“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3.責問、詢問:“徵詢意見”。《左傳?僖公四年》:“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九上?滇遊日記十》:“即徵其地名,據云:為鳳田總府莊。”4.驗證、證明。《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5.公開尋求、招請:“徵婚”、“徵文”、“誠徵女工”。6.課取、收取:“徵稅”。《周禮?地官?閭師》:“以歲時徵野之貢賦。”《左傳?昭公二十年》:“布常無藝,徵斂無度。”7.預兆、跡象:“吉徵”﹑“兇徵”。《史記?卷四?周本紀》:“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8.姓。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
【七】:1.六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2.舊時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為止,共分七個“七”。3.姓。
【辟】:[bì]1.君主:復辟。2.姓。3.排除:辟邪。4.同“避”。5.帝王召見并授予官職:辟舉(征召和薦舉)。[pī][辟頭](pītóu)同“劈頭”。[pì]1.透徹:精辟。透辟。2.駁斥或排除(不正確的言論或謠言):辟謠。辟邪說。3.法律;法:大辟(古代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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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徵七辟的讀音是:sān zhǐ qī pì,三徵七辟的意思:三征七辟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 解釋:三、七:泛指多次;征、辟:征召,指朝廷召舉布衣之士授以官職。形容朝廷多次征召選拔。 出處:《晉書·王裒傳》:“于是隱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基本解釋
謂累次征召。征,天子之召;辟,州郡之召。辭典解釋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 ㄙㄢ ㄓㄥ ㄑㄧ ㄅㄧˋ累次征召。
《晉書.卷八八.孝友傳.王裒傳》:「于是隱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三征七辟
三征七辟 (sān zhēng qī bì)解釋:三、七:泛指多次;征、辟:征召,指朝廷召舉布衣之士授以官職。形容朝廷多次征召選拔。
出處:《晉書·王裒傳》:“于是隱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
【三】:1.二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2.表示多數或多次:三思。三緘其口。3.姓。
【徵】:[zhǐ]古代五音之一。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sol(即簡譜“5”)。《周禮?春官?大師》:“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五音者,宮、商、角、徵、羽。”[zhēng]1.“征”的繁體字。2.召集:“徵兵”。《史記?卷一?五帝本紀》:“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3.責問、詢問:“徵詢意見”。《左傳?僖公四年》:“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九上?滇遊日記十》:“即徵其地名,據云:為鳳田總府莊。”4.驗證、證明。《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5.公開尋求、招請:“徵婚”、“徵文”、“誠徵女工”。6.課取、收取:“徵稅”。《周禮?地官?閭師》:“以歲時徵野之貢賦。”《左傳?昭公二十年》:“布常無藝,徵斂無度。”7.預兆、跡象:“吉徵”﹑“兇徵”。《史記?卷四?周本紀》:“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8.姓。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
【七】:1.六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2.舊時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為止,共分七個“七”。3.姓。
【辟】:[bì]1.君主:復辟。2.姓。3.排除:辟邪。4.同“避”。5.帝王召見并授予官職:辟舉(征召和薦舉)。[pī][辟頭](pītóu)同“劈頭”。[pì]1.透徹:精辟。透辟。2.駁斥或排除(不正確的言論或謠言):辟謠。辟邪說。3.法律;法:大辟(古代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