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而爲之的讀音 不得已而爲之的意思
【解釋】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出處】《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示例】歲幣郊祀之費,是~者。 ◎宋·辛棄疾《九議》
- 不
- 得
- 已
- 而
- 爲
- 之
“不得已而爲之”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bú dé yǐ ér wèi zhī]
- 漢字注音:
- 簡繁字形:
- 不得已而為之
- 是否常用:
- 否
“不得已而爲之”的意思
基本解釋
網絡解釋
【解釋】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
【出處】《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示例】歲幣郊祀之費,是~者。 ◎宋·辛棄疾《九議》
“不得已而爲之”的單字解釋
【不】:[bù]1.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他副詞前面表示否定:不去。不能。不多。不經濟。不一定。不很好。2.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法。不規則。3.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答話的意思跟問題相反):他知道嗎?——不,他不知道。4.用在句末表示疑問,跟反復問句的作用相等:他現在身體好不?5.用在動補結構中間,表示不可能達到某種結果:拿不動。做不好。裝不下。看不出。6.“不”字的前后疊用相同的詞,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常在前邊加“什么”):什么累不累的,有工作就得做。什么錢不錢的,你喜歡就拿去。7.跟“就”搭用,表示選擇:晚上他不是看書,就是寫文章。8.a)在去聲字前面,“不”字讀陽平聲,如“不會”、“不是”。b)動詞“有”的否定式是“沒有”,不是“不有”。[fǒu]相當于“否”
【得】:[dé]1.得到(跟“失”相對):取得。得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這件事辦成了你也會得些好處。2.演算產生結果:二三得六。五減一得四。3.適合:得用。得體。4.得意:自得。5.完成:飯得了。衣服還沒有做得。6.用于結束談話的時候,表示同意或禁止:得,就這么辦。得了,別說了。7.用于情況不如人意的時候,表示無可奈何:得,這一張又畫壞了!8.助動詞。用在別的動詞前,表示許可(多見于法令和公文):這筆錢非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9.用在別的動詞前,表示可能這樣(多用于否定式):水渠昨天剛動手挖,沒有三天不得完。[de]用在動詞后面,表示動作已經完成(多見于早期白話):出得門來。[děi]1.助動詞。需要:這個工程得三個月才能完。修這座水庫得多少人力?2.“得”的否定是“無須”或“不用”,不說“不得”。3.助動詞。表示揣測的必然:快下大雨了,要不快走,就得挨淋。4.舒服;滿意:這個沙發坐著真得。
【已】:1.停止:爭論不已。2.副詞。已經:早已知道。3.文言副詞。太:不為已甚。吾得仲父已難矣。4.后來;不多時:其母…見長蛇數丈入榻下,已忽不見。5.古又同“以”。
【而】:1.連接動詞、形容詞或詞組、分句等。a)連接語意相承的成分:偉大而艱巨的任務。戰而勝之。取而代之。我們正從事一個偉大的事業,而偉大的事業必須有最廣泛的群眾的參加和支持。b)連接肯定和否定互相補充的成分:梔子花的香,濃而不烈,清而不淡。馬克思主義叫我們看問題不要從抽象的定義出發,而要從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c)連接語意相反的成分,表示轉折:如果能集中生產而不集中,就會影響改進技術、提高生產。d)連接事理上前后相因的成分:因困難而畏懼而退卻而消極的人,不會有任何成就。2.有“到”的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由秋而冬。由南而北。3.把表示時間、方式、目的、原因、依據等的成分連接到動詞上面:匆匆而來。挺身而出。為正義而戰。因公而死。視情況而定。4.插在主語謂語中間,有“如果”的意思:民族戰爭而不依靠人民大眾,毫無疑義將不能取得勝利。5.姓。
【爲】:[wéi]“為”的繁體字。[wèi]均同“為”。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不得已而爲之”的相關詞語
* 不得已而爲之的讀音是:bú dé yǐ ér wèi zhī,不得已而爲之的意思:【解釋】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出處】《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示例】歲幣郊祀之費,是~者。 ◎宋·辛棄疾《九議》
【解釋】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
【出處】《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示例】歲幣郊祀之費,是~者。 ◎宋·辛棄疾《九議》
【不】:[bù]1.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他副詞前面表示否定:不去。不能。不多。不經濟。不一定。不很好。2.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法。不規則。3.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答話的意思跟問題相反):他知道嗎?——不,他不知道。4.用在句末表示疑問,跟反復問句的作用相等:他現在身體好不?5.用在動補結構中間,表示不可能達到某種結果:拿不動。做不好。裝不下。看不出。6.“不”字的前后疊用相同的詞,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常在前邊加“什么”):什么累不累的,有工作就得做。什么錢不錢的,你喜歡就拿去。7.跟“就”搭用,表示選擇:晚上他不是看書,就是寫文章。8.a)在去聲字前面,“不”字讀陽平聲,如“不會”、“不是”。b)動詞“有”的否定式是“沒有”,不是“不有”。[fǒu]相當于“否”
【得】:[dé]1.得到(跟“失”相對):取得。得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這件事辦成了你也會得些好處。2.演算產生結果:二三得六。五減一得四。3.適合:得用。得體。4.得意:自得。5.完成:飯得了。衣服還沒有做得。6.用于結束談話的時候,表示同意或禁止:得,就這么辦。得了,別說了。7.用于情況不如人意的時候,表示無可奈何:得,這一張又畫壞了!8.助動詞。用在別的動詞前,表示許可(多見于法令和公文):這筆錢非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9.用在別的動詞前,表示可能這樣(多用于否定式):水渠昨天剛動手挖,沒有三天不得完。[de]用在動詞后面,表示動作已經完成(多見于早期白話):出得門來。[děi]1.助動詞。需要:這個工程得三個月才能完。修這座水庫得多少人力?2.“得”的否定是“無須”或“不用”,不說“不得”。3.助動詞。表示揣測的必然:快下大雨了,要不快走,就得挨淋。4.舒服;滿意:這個沙發坐著真得。
【已】:1.停止:爭論不已。2.副詞。已經:早已知道。3.文言副詞。太:不為已甚。吾得仲父已難矣。4.后來;不多時:其母…見長蛇數丈入榻下,已忽不見。5.古又同“以”。
【而】:1.連接動詞、形容詞或詞組、分句等。a)連接語意相承的成分:偉大而艱巨的任務。戰而勝之。取而代之。我們正從事一個偉大的事業,而偉大的事業必須有最廣泛的群眾的參加和支持。b)連接肯定和否定互相補充的成分:梔子花的香,濃而不烈,清而不淡。馬克思主義叫我們看問題不要從抽象的定義出發,而要從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c)連接語意相反的成分,表示轉折:如果能集中生產而不集中,就會影響改進技術、提高生產。d)連接事理上前后相因的成分:因困難而畏懼而退卻而消極的人,不會有任何成就。2.有“到”的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由秋而冬。由南而北。3.把表示時間、方式、目的、原因、依據等的成分連接到動詞上面:匆匆而來。挺身而出。為正義而戰。因公而死。視情況而定。4.插在主語謂語中間,有“如果”的意思:民族戰爭而不依靠人民大眾,毫無疑義將不能取得勝利。5.姓。
【爲】:[wéi]“為”的繁體字。[wèi]均同“為”。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